找准司法“支点”撬动未成年人保护“大杠杆”
铆钉锉刀轴端挡圈静载荷开门器水龙头螺杆泵为健全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能力水平,依法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健康成长,河北法院积极开展先试先行,在省高院和12个中院实现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全省三级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全覆盖——
习在第73个“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表达的殷切期望,传遍千家万户。
从人民法院的角度看,是立足司法审判职责,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强综合司法保护;是延伸司法职能,促进各行各业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职责;是加强法治宣传,在广大未成年人的内心种下法治的种子……
进入新时代,要想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少年审判工作,撬动未成年人保护“大杠杆”,司法“支点”是什么?
2023年11月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庭授牌仪式暨成立大会,标志着全省高、中两级法院实现了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所有基层法院由专人或专门团队负责少年审判工作,全省三级法院实现了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全覆盖。
王晓辉是河北高院少年审判庭成立后的第一位庭长。接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让习惯了在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冲锋陷阵的她,充满了全新的使命感。
干劲十足的,不只是王晓辉。河北中级和基层法院的少审法官们,普遍有一种感觉:河北法院少审机构改革之后,大家“有组织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将来“大有可为”。
半年前,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要求和张军院长讲话精神,河北高院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作出推动全省少审机构改革的决定。
如何科学合理地制定机构设立方案?机构设立形式是什么?人员编制数量和领导职数应该定多少?怎样确保原机构职能的承接转换顺畅,避免对正常的审判工作造成影响?
2023年6月,河北高院党组决定一经作出,政治部立即牵头会同研究室、刑三庭、民一庭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少年审判机构改革进行部署。随后,指导各中院拟定机构设立方案进而形成全省总方案,并结合河北法院实际借鉴其他省份做法制定了少年审判庭职责。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形成《关于在河北省高、中级法院设立少年审判庭的请示》并呈报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
河北高院政治部主任闫杰告诉记者,考虑到各法院实际情况,改革没有增设新的机构,也没有拘泥于机构形式的统一。“河北高院和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等8个中院采取原有审判庭更名的形式设立。”
为了争取省委编办的认可和支持,河北高院相关领导多次协调,向有关负责同志讲明设立少审独立机构的重要意义,以及少年审判力量相对薄弱亟须加强的现状。2023年9月,省委编办下发通知,同意河北高院相关请示。11月,河北法院少年审判庭授牌仪式如期举行。
“设立少年审判庭是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的重要途径。”河北高院院长黄明耀在授牌仪式上的讲话,道出了少审机构改革的目的,“有利于克服案件过于分散造成的各审判机构法律尺度的不统一,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有利于培养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专家型法官队伍,不断提升少年审判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余年,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注意到,人民法院少审专门机构的早期探索,大多集中在中级和基层法院。“从最高法院和省级法院的角度来说,专门机构的建设一直没有大的突破。”
他认为,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整合“少年审判办公室”职能、河北高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专业审判机构,“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大举措,是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必要举措,具有历史意义。”
“有了专门机构以后,未来所有的工作都会发生质的变化。”佟丽华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
无论是河北高院、中院的少审庭,还是覆盖全省的少审工作机制,距离“质的变化”都需要“量的积累”。
机构改革前,河北法院负责少审工作的法官普遍要分别向分管刑事、民事、研究室的副院长汇报工作,对上级法院则沟通渠道分散;而对于上级法院来说,由于下级法院少审工作归口不统一,即使想要统筹协调,往往也有心无力。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成立较早。副庭长江志刚与法官陈德树多年从事少审工作,深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所特有的专业性、特殊性。他们认为,机构改革“有利于相关政策和精神落实到位”,随之培养的专业力量“有利于强化预防、教育、综合治理等司法延伸工作”。
河北高院少审庭成立后,除研究制定相关职责及受案范围,还在全省明确有序推进“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并持续健全审判条线业务指导和沟通衔接机制、完善与少年审判工作相适应的绩效考核制度……
机构改革之后,河北高院、中院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收归少审庭。根据上级要求,基层法院在内设机构数量限制、人力资源配置有限、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极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下,也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探索“三审合一”。
考虑到老百姓诉讼便利和案件办理质量,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将少年家事审判中心设在新城人民法庭,由庭长李美华负责全市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参照河北高院机构改革之后的统一部署,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收归该中心集中审理。
霸州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邓琳从事审判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目前承担辖区所有涉未刑事案件及抚养类民事案件。根据案情,涉未刑事案件或采用三人合议庭,或采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方式进行。
“‘三审合一’不仅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部门整合,更是司法理念的更新,体现着以未成年人为中心的一种新的内在的法律逻辑。”佟丽华反复向记者强调,要充分理解“三审合一”的真正含义,“比如,办理民事案件的时候,要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行政和刑事的问题;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需要回溯孩子的家庭和学校教育都出了哪些问题。这样办一个案子,不仅保护了一个孩子,而且能够发现更多问题,优化整个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让更多孩子受益。”
2022年《磁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白皮书》显示,磁县法院已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少审庭,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时,把家庭教育指导作为重点,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评估家庭教育状况和未成年人成长生活轨迹,及时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
磁县法院少审庭庭长张培娥耕耘少审领域多年,她认为,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做好预防”。
“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
在石家庄外国语学校第八届模拟少年法庭课程展示活动现场,一名初二学生正在发表自己的感想,引起在场师生家长和法官们的热烈掌声。模拟法庭是该校学生最期待的活动之一,案例均来自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裕华区人民法院精心挑选的真实涉未成年人案件。
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党总支书记裴红霞认为,未成年人保护需要预防为主、预防在前:“一方面筑牢思想根基,培养孩子尊崇法律的意识,成为具有法治思维的接班人;另一方面要做好底线教育,比如将孩子置于模拟情景中来体会法律的严肃性。”
裴红霞对河北法院加强少审机构和机制建设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希望法院进一步加强与学校的法治宣传合作:“比如将‘法院开放日’常态化、机制化,让更多孩子走进法治的真实场景。”
与一般案件不同,少年审判涵盖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家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多项具体工作。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张海霞是当地学生耳熟能详的“海霞法官”。办理案件之外,她还带领少审庭成员将大量心血投入法治宣传教育,研发司法服务产品60项,搭建“校园点题+法院答题”联动平台,向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提供“点餐式”法律服务。
近期,河北高院正在研究起草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司法延伸工作纳入考核体系范围,修订了《全省中级人民法院年度工作评价细则》,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审判执行重点工作,并在分值上给予较大倾斜,约占总分的三分之一。
在河北法院加强少审机构及机制建设的同一时期,河北省政法委出台相关文件,强调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全面保护。
黄明耀指出,设立少年审判庭,统一少年审判机构职能,有利于推动形成公、检、法、司配套衔接的工作机制,更好理顺人民法院与少年儿童社会保护组织之间的关系,完善矫治、预防少年儿童违法犯罪的治理网络,进一步做实“抓前端、治未病”。
“省高院成立专门机构之后,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河北高院常务副院长高树勇说,“真正抓好这项工作,必须形成社会工作大格局。”
采访时,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钱娜与王晓辉就组建一支由妇联、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相关专业大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协同法官开展社会调查、回访帮教、普法宣传等工作的团队,展开了积极探讨。这项工作已经写入保定中院少审庭的下一步工作安排。
河北少审工作新的“风帆”已经扬起,航行的“远方”在何处?找准发展路径,离不开理论这一实践的“指南针”。近日,河北高院对原有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了“扩容”“升级”,正式聘请6名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为全省少审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记者注意到,河北少审法官普遍渴望到先进地区“取经”以充实本地实践。而省高院对工作的重视,也将令全省法院业务交流的途径更加通畅。
“我们想组织一个大型的研讨会,进行全国性的思想碰撞。”高树勇告诉记者,“有的工作你觉得是新鲜事物,别人可能已经搞得很成熟了。要有开放思维,广泛开展沟通交流。”
少审机构与机制建设并非一蹴而就。挂牌至今,河北中级、基层法院少审工作在原有轨道有序运行的同时,也在走向渐变。而新生的河北高院少审庭,正在以一种昂扬的姿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更广阔的天空。